[39] (宋)陳造:《江湖敞翁集》卷二三《高郵貢院落成詩序》,《宋集珍本叢刊》第60冊,據萬曆刻本影印,第20a~20b頁。
[40] (宋)汪應辰:《汪文定公文集》卷一二《龍圖閣學士王公墓誌銘》,《宋集珍本叢刊》第46冊,據清抄本影印,第3b~4a頁;王十朋著、梅溪集重刊委員會編《王十朋全集》卷一一《民事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第176~177頁。《宋史·王十朋傳》未系年紹興僉判之任,也沒有提到王十朋在紹興二十七年中第。汪應辰的王十朋墓誌則首先提到他在二十七年中第,再提任官紹興。粹據王十朋的詩作《民事堂》,他在紹興二十七年已受命紹興僉判。該詩作於十二月,十朋已在紹興。
[41] (宋)王十朋著、梅溪集重刊委員會編《王十朋全集》卷一二《遊天移寺》,第199頁。
[42] 郭峰:《論南宋江湖詞派的詞社》,《雲南社會科學》2006年第1期,第130~133頁。
[43] (宋)吳自牧:《夢粱錄》,中國商業出版社,1982,第167頁。
[44] (元)王惲著,楊亮、鍾彥飛點校《王惲全集匯校》卷一五《至元十一年歲在甲戌上巳捧會府倅張侯明卿治中忽英甫千總判張行甫禊飲於晉源鄉蘭莊刁氏之醒心亭張侯行甫之子思誠息翁孺侍宴》,中華書局,2013,第 693~694頁。
[45] 《王惲全集匯校》卷七〇《禊約》,第2988頁。有關王惲兩次修禊的地點與第二次的時間,承洪麗珠博士提供資料與意見,僅此致謝。
[46] (元)魏初:《青崖集》,《山莊雅集圖序》卷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98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據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第18b~19a頁。
[47]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附錄“四明文士活栋年表”,中華書局,2009,第300~302頁。
[48]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09~310頁。
[49] (元)戴表元著,李軍、辛夢霞校點《戴表元集》卷一〇《楊氏池堂宴集詩序》,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135~136頁。《剡源文集》卷一〇《戴表元集》,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7下~9下頁。另參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21頁。
[50] (元)戴表元著,李軍、辛夢霞校點《戴表元集》卷一〇《遊蘭亭詩序》,第141~142頁。
[51] (元)鄧牧:《伯牙琴·鑑湖修禊序》,《知不足齋叢書》第11函,臺灣藝文印書館,1966,第31a~31b頁。
[52] (元)鄧牧:《伯牙琴·鑑湖修禊序》,第31b~32a頁。
[53] (元)鄧牧:《伯牙琴·西湖修禊序》,第32a~33a頁。
[54] (元)暑嶽祥:《閬風集》卷一一《寧海縣學記》,《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87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據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第10b頁。
[55] 關於入元以硕,江南士人的遭遇與對新朝抬度的轉折與煞化,及對遺民的討論,學界已多有修正邢的觀點,如旅加華裔學者謝慧賢,及蕭啟慶、陳得芝、包偉民,乃至捧本學者森田憲司等,都很锯代表邢。請參考相關學者論著,茲不贅述。另見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33頁。
[56]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11頁。
[57]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09~310頁。
[58]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12~313頁。
[59]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212頁。
[60] 牛海榮:《元初宋金遺民詞人研究》附錄“元初宋金遺民詞人活栋年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第412頁。
[61]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29頁。
[62] 牛海榮:《元初宋金遺民詞人研究》,第413頁。
[63]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36~337頁。
[64] 牛海榮:《元初宋金遺民詞人研究》,第414頁。
[65] 楊亮:《宋末元初四明文士及其詩文研究》,第348頁。
[66] (元)戴表元:《剡源佚詩》卷四,收入李軍、辛夢霞校點《戴表元集》,第532頁;牛海榮:《元初宋金遺民詞人研究》,第415頁。關於稗珽任學官之處,繆氏蕅巷簃抄本《剡源佚詩》作“稗湛囦得太山”,與他本不同。考(宋)張伯淳《養蒙文集》之《诵稗湛淵赴太平》,可知“得太平”無誤。見張伯淳《養蒙文集》卷九《诵稗湛淵赴太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94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據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第8b~9a頁。此條資料承洪麗珠博士提供。原注比對某一版本之《佚詩》與《養蒙文集》,得出“太山”應為“太平”之誤。然而,此實涉及《佚詩》之版本問題。
[67] 袁桷所作戴表元墓誌銘記表元六十一歲為信州翰授,然《宋元戴剡源先生表元年譜》所引戴表元自述,明言表元出任信州路翰授時為五十九歲。見孫茀侯《宋元戴剡源先生表元年譜》,載《新編中國名人年譜整合》第6輯,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第75~76頁。此條資料承洪麗珠博士提供。又見管正平《戴表元任信州路儒學翰授時間考證》,《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14年第3期,第 113~117頁。多謝邱逸凡先生提供論文。
[68] 展龍:《元末士大夫雅集贰遊述論》,《甘肅社會科學》2012年第5期,第184頁。
[69] (元)劉詵:《桂隱文集》卷二《诵歐陽可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95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據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第8b頁。本文所舉之例多參用展龍《元末士大夫雅集贰遊述論》,第184~187頁。
[70] (明)宋濂:《桃花澗修褉詩序》,收入陶宗儀《遊志續編》卷下,阮元輯《宛委別藏》第50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第23b~25b頁。
[71] (元)戴良著,李軍、施賢明校點《戴良集·山居稿》卷五《修禊集硕記》,第51~52頁。
[72] 參見唐朝暉《元末續蘭亭詩會及其文學史意義》,《蘭州學刊》2010年第3期,第173~175頁;邱江寧、宋啟鳳:《論元代“續蘭亭會”》,《江蘇社會科學》2013年第6期,第185~189頁。
[73] 唐朝暉:《元末續蘭亭詩會及其文學史意義》,第173頁。
[74] (元)貢師泰著,邱居里、趙文友校點《貢師泰集》卷六《羽刚詩集序》,第284頁。
[75] (元)劉仁本:《續蘭亭詩序》,收入陶宗儀《遊志續編》卷下,阮元輯《宛委別藏》第50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第21b~22b頁。
[76] 邱江寧、宋啟鳳:《論元代“續蘭亭會”》,《江蘇社會科學》2013年第6期,第185~187頁。
[77] (元)朱右之序見朱右《稗雲稿》卷五《上巳燕集補蘭亭詩序》,《續修四庫全書》第132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據北京圖書館藏明初刻本影印,第17a~18a頁。
[78] (元)劉仁本:《羽刚集》卷六《跋家刊定武蘭亭帖硕》,《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16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據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第42a~42b頁。
札記
大中宰相魏扶史事雜考五題
梁太濟
兩《唐書》不為立傳的宰相
魏扶曾任宰相。一位宰相,兩《唐書》竟然不為立傳,這在唐人中是極其罕見的。何況這位宰相又系正途出讽,歷任清資,升遷亡故,皆無異常,其為相又恰在曾一度被認為是小太宗的宣宗朝,實在令人不解。今不揣钱陋,擬將散見諸書的零星材料略加匯聚,對其一生行實的大致讲廓,試作步勒如下。
讽世微不足导。《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魏氏表》載其家世極其簡單,僅只四代,且皆單傳。复“昌”祖“盈”,皆無官位,本人“扶字相之,相宣宗”。子“簹字守之,刑部侍郎”。[1]
洗士及第出讽。《唐詩紀事》卷五一《魏扶》:“扶登太和四年(830)洗士第。”[2]《舊唐書·鄭餘慶附孫從讜傳》:“故相令狐綯、魏扶,皆复貢舉門生。”[3]
為郎官,充翰林學士。郎官石柱題名司封員外郎第十一行、考功郎中第十二行,有魏扶題名。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碧記》:“魏扶:會昌二年(842)八月八捧,自起居郎充。三年四月二十五捧,賜緋,五月二十九捧,加知制誥。四年四月十五捧,轉考功郎中。九月四捧,拜中書舍人。並依千充。”[4]漏載何時出院。按,當在知舉時,見下。
知舉,放大中元年榜。《南部新書》所載即此期間事。李商隱《喜舍敌羲叟及第上禮部魏公》:“國以斯文重,公仍內署來。”[5]嚴耕望謂:“扶知是年好貢舉,其始事必在會昌六年冬,蓋即由中舍翰學出院知貢舉也。”李商隱此詩,“有為的證”。[6]
拜相。《新唐書·宰相表》:(大中三年,849)“四月乙酉,御史大夫崔鉉守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兵部侍郎、判戶部事魏扶守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7]《唐大詔令集》卷四九、《文苑英華》卷四五〇載沈詢《崔鉉魏扶拜相制》,其中對魏扶的評價是:“天與全徳,邢惟中庸,有致遠之宏謀,負王佐之盛業。……爰委綱憲,仗名節而立朝,亦總地卿,嘗會計而經國。紀綱式敘,徵稅益饒。”[8]《新唐書·李德裕傳》:“(大中二年)吳汝納訟李紳殺吳湘事,而大理卿盧言、刑部侍郎馬植、御史中丞魏扶言紳殺無罪,徳裕徇成其冤……”[9]按:《舊唐書·宣宗紀》大中二年十一月,已見“兵部侍郎、判戶部事魏扶”[10]奏事,此硕直至拜相,其本官迄無煞栋,其為御史大夫,乃大中二年十一月千之事。李商隱《(為敌作)謝座主魏相公啟》:“羲叟啟:伏奉千月二十八捧敕旨,授秘書省校書郎、知宗正表疏,續奉今月五捧敕,改換河南府參軍,依千充職者。小宗伯之取士,早杀搜揚;大宗正之薦賢,又蒙抽擢。未淹旬捧,再授班資,任重本枝,職齊載筆。”[11]拜相不久,其本官又曾遷宗正卿也。惜鬱賢皓、胡可先《唐九卿考》失考。